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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2017-03-20 来源:admin 字体【

 

校外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

 

在实习教学中,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。为保证实习教学安全顺利地进行,特制订本制度。

1.建立健全的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组织

1.1学校派出的实习指导教师是实习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。教学部负责人、教务科负责人、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对实习教学安全工作负管理和领导责任。

1.2在校外集中进行的实习教学,教研室应组织建立实习指导队。学生人数超过100名的实习队应设1名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队长,学生人数少于100名的实习队,应由一名指导教师兼任负责安全工作的队长。每个实习分队或小组均应指定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安全工作,每10名学生(含少于10人的分队或小组)指定一名学生安全员,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安全工作。

1.3对于分散进行的实习教学,教研室要根据实习的具体情况,建立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组织,制订安全管理措施细则,要明确规定离校、返校的时间。学校保持与学生经常联系,确保实习学生的安全。

2.加强实习教学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

2.1实习安全教育

在实习教学开始前,对参加实习教学的教师、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纪律及安全教育,对外聘的指导教师、辅助人员(如驾驶员工、民工等)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。在实习队进入实习单位后,还要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,由实习单位人员或由实习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。对先实习后放假或先放假后实习的学生,学校要统一组织提前进行安全教育,要求学生在回家或前往实习地点途中注意人身、财产的安全。

2.2实习安全管理

2.2.1教学部要在实习前派老师到实习地点进行实地考察,了解安全情况,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与应急预案。

2.2.2学生在实习中有劳动或操作作业时,应提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,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未经允许不能擅自调换工种和设备,更不得擅自动用与实习教学无关的设备、仪器和车辆等。

2.2.3实习期间要严格实习请假、销假制度。师生外出,须向实习负责人请假,实习负责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准假;外出师生归队后必须向实习负责人销假。实习期间实习队不得允许学生单独外出活动。

2.2.4实习期间,严禁游泳、戏水;不准到网吧、歌厅等场所从事实习教学无关的活动。

2.2.5实习期间,师生要注意饮食卫生,采取措施预防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发生。

2.2.6赴特殊地区或单位进行实习教学的师生,要采取特别安全保护措施。

2.2.7在企事业单位实习期间,要严格遵守实习接收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,并按安全规定进行实习。

2.2.8实习期间实习师生要尊重实习地点的民风民俗,与当地居民搞好团结,避免发生纠纷。

2.2.9实习教学期间如学生违反实习纪律,经教育不改者,可令其停止实习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
3.其他要求

3.1实习教学期间,实习队应做好实习安全日志的记录。

3.2如发生实习教学安全事故,教研室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,并向学校汇报。

3.3教学部在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中,必须对实习教学的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。